关于组织推荐第三届“太和科技精英”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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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

2018-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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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

为加快“临床科研型医院”的建设速度,提升医院品质,营造更加浓厚的科研氛围,鼓励更多的太和学子探秘生命科学的奥秘,根据《太和医院科技精英奖励计划实施办法》的精神,医院拟于近期组织推荐第三届“太和科技精英”。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凡在太和医院工作人员,均可参加自愿申报参加评选。医院聘任的客座专家不列入本计划推荐对象。

二、推荐条件

被推荐人员必须在本学科研究领域中做出突出贡献,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高尚的医德,并具备以下2项以上(含2项)条件:

1.近三年内(指2015、2016、2017年),成功获得国家级科研项目(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863计划、973计划、十二五支撑计划项目的子课题)或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单次获得研究经费10万元以上者。

2.近三年内(指2015、2016、2017年),获得1项国家级科技奖主要完成者(前七名),或获得省部级科技二等奖主要完成者(前三名);或获得2个省部级科技三等奖的主要完成者(前二名);市科技进步一等奖等同省部级科技三等奖。三种奖项的获得者第一完成人直接进入太和医院科技精英的评选。

3.近三年内(指2015、2016、2017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仅限研究生导师),在本专业中华系列期刊上发表论著3篇,或发表二区以上SCI收录期刊论著2篇以上者。

4.在临床一线工作中业绩突出,在医学研究中有重大创新且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在科研成果向临床转化或市场推广中做出突出贡献者。

三、推荐和评审办法

1.推荐途径:(1)各临床、医技、行管科室和独立设置的科研机构可直接提名推荐或者自荐;(2)两名以上(含两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联名推荐;(3)院领导及科研管理部门提名推荐。

2.被推荐者填写《太和医院科技精英推荐书》一式三份,并提供真实、可靠的科研业绩支撑材料,于3月15日前报送医院科研处。

3.医院设立由院领导、科管人员和5名以上专家组成的科技精英评审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候选人进行会议评审和无记名投票。

4.科研处在医院OA网和内部网站上公布建议表彰人员的主要事迹,接受群众评议,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公示期为3天。

四、有关说明

1.根据有关办法,“太和医院科技精英”每次评审最多不超过10名,如符合条件人员较多、且专家投票超过半数时可设“科技精英提名奖”若干名,由医院按照《太和医院科技精英奖励计划实施办法》集中给予相应物质和精神奖励。

2.各科室及被推荐人提交推荐书和科研业绩材料的时间为2018年3月13日到3月20日。需提交《太和医院科技精英推荐书》纸质一式三份和电子版,同时需提供真实、可靠的科研业绩材料一份。

3.未尽事宜请咨询科研处简钢,8801630。

附件:1. 太和医院第三届“科技精英”推荐书

2.“太和科技精英”被推荐人主要科研业绩

二○一八年三月十三日

科技精英资料申报表.xls

太和医院第三届“科技精英”推荐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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