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医保限制用药使用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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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

2017-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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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

十堰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版)中规定了部分药品为限制药品,此类药品的报销范围均有限制要求。医生在开具此类药品时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该通知适用对象为:十堰市及所辖各县(区)职工、居民、新农合患者;神农架林区职工、居民、新农合以及省医保患者。

二、限制用药选用要求。以“去甲万古霉素注射液”为例,该药限于“甲氧西林耐药阳性球菌感染;病原不明的中枢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重症感染及菌血症”可纳入医保报销,不符合限制条件的不可报销,医生选用时请慎重!!!①如果患者病情符合报销条件,医生在医嘱录入时选择“去甲万古霉素注射液(限病种报销)”条目,患者结算时系统自动将该药品纳入报销范围;②如果仅因病情需要使用此药,但不符合报销条件,则在医嘱录入时选择“去甲万古霉素注射液”条目,患者结算时系统自动按自费结算。

三、限制用药是否符合限制报销范围需由医务人员判断并正确选择相应的药品录入条目。因限制用药涉及医保能否报销,关系患者利益,药品条目(性质)录入请慎重选择。

四、本月起限制用药管理纳入绩效考核管理。

附件:限制用药目录(2017版)

医疗公共关系部

2017年9月29日

限制用药目录(2017年版).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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