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先进党总支、先进党支部进行表彰奖励的决定

资料来源:      发布者:     浏览量:

10

2015-04

2015-04-10

分享

十太医发[2012]20号

各党总支、支部、科室:

近年来,全院广大党员和干部员工在医院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我院三届五次、六次“两代会”精神,积极投身精益管理年的各项工作中,团结奋斗,开拓创新,取得了明显成效,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了进一步弘扬正气,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努力开创我院各项工作新局面,根据《关于纪念建党91周年活动安排的通知》(十太医发[2012]17号)等文件的精神,经逐级评选,认真考核,党委决定在中国共产党91周年华诞来临之际,对2011至2012年度先进党总支、先进党支部予以表彰奖励。

今年“七一”期间受到医院党委和上级党组织表彰的先进典型,是我院党组织和党员队伍中的突出代表。希望受到表彰奖励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更好地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扎实推进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打造区域医疗中心做出新的贡献,再创新的佳绩。

全院?大党员和干部员工要认真学习?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好经验,好做法,按照我院三届六次“两代会”的要求,优质服务,勇于创新,竭诚奉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版权所有:十堰市太和医院    鄂ICP备05012938号-1    鄂公网安备 42030202000293号

管理员入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