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疗服务智能监管系统在我院应用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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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

2018-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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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鄂卫生计生通〔2018〕33号文件《湖北省医疗服务智能监管系统应用管理制度(试行)》的要求,我院在门诊医生工作站,住院医生医嘱系统中加入了医保、卫计委智能监管审核接口,并将在全院进行推广应用。

医生在使用门诊医生工作站和海泰电子病历开具医嘱并保存时,会调用审核接口对开单的药品或诊疗进行审核,如果审核通过,会提示保存成功。如果审核结果不符合规范,会弹出审核结果界面。此时可以选择返回进行修改,也可以选择强制保存,但是会记录入智能审核系统上传至医保中心或卫计委。

门诊医生程序中的审核结果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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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测试时对男性患者开子宫悬吊术,点击保存,弹出审核结果展示页面,界面给出了违规的项目名称,违反的规则名称,以及违规原因填写等信息。医生可以给出选择这样开单的原因,或者填写其他原因说明,点击强制保存,仍旧可以保存单据。或者点击返回修改,重新修改项目内容,然后继续保存提交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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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泰电子病历中的审核结果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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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由于在保存时,需要先调用智能监管审核接口对处方、医嘱信息进行审核,然后根据审核结果的不同结果进行相应的处理,所以在保存单据的时候会有一定等待时间,使得保存时间变长。

2018年8月28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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