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网站信息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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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2017-12

2017-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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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同仁:

根据《市委办公室 市委政府办公室 关于严格机关、单位互联网网站信息发布管理的通知》,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严格中央文件、国务院文件、省委文件、省政府文件和市委文件、市政府文件发布。如需刊登上述文件全文、摘要或消息稿,应当从相应单位新闻媒体或政府网站转载;

二、 严格审核控制转载文件、电报的来源渠道。严禁从未经授权的网站转载,转载页面上要准确清晰标注转载来源网站、转载时间、转载链接等;

三、 信息发布坚持“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审查、一事一审”的保密审查机制。属于国家秘密的,一律不得公开;

四、 我院网站信息发布施行先审核后发布程序。审核权限由宣传中心和信息资源部计算机中心执行,其他部门由兼职信息员发布信息,经信息资源部审核后发布。

五、 我院对互联网网站信息将进行清理检查,对已刊登信息要逐条审查,彻底消除涉密隐患。

信息资源部计算机中心

2017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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