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K细胞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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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

2017-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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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K细胞治疗的适应症

(一)慢性乙肝和丙肝治疗的适应症

1、确诊慢性乙型、丙型肝炎患者,胆红素(TBIL)<85umol /l。

2、转氨酶(ALT)> 40U/L,但<400U /l;hbvdna或hcvrna阳性。

3、抗病毒治疗效果不佳或反弹,包括由于病毒变异,对抗病毒药物产生耐药者。

4、病毒性肝炎诱发的肝硬化患者。

5、可与其他抗病毒治疗方法如干扰素、拉米呋啶、阿德福韦、恩替卡韦等联合应用。

(二)肝癌和其他肿瘤治疗的适应症

1、早、中、晚期肿瘤,包括已经转移的病例。

2、肿瘤手术切除、放、化疗等治疗前后。

3、肝移植前。

4、由于病情已不适合其他治疗的患者。

(三)不适合CIK细胞治疗的情况:

1、正在使用免疫抑制药物,全身化疗不到2周或器官移植后长期使用免疫抑制剂的患者。

2、 肝功能明显异常:胆红素(TBIL)>85umol/L(慢性肝炎患者TBIL>45 umol/L),转氨酶(ALT)>400U/L。

3、 凝血功能明显异常:凝血酶原活动度(PTA) < 50%,血小板(plt)< 40×109/L。

4、严重腹水,有上消化道出血史的患者。

5、有明确感染或者发热的患者。

6、有严重的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及肾功能不全者。

7、T细胞淋巴瘤,骨髓瘤。

8、自身免疫性疾病的病人。

9、孕妇或者正在哺乳的妇女。

CIK细胞治疗的程序如何

1、治疗前检查肝功能、HBVDNA、乙肝两对半定量、血常规、凝血功能等。

2、基本条件符合者,经签署知情同意书后可进行CIK细胞治疗。

3、首先用成份血分离机采集病人外周血单个核细胞,而后将采集到的细胞在GMP实验室进行培养,此过程需要约10天。于培养的第10天开始分三次回输CIK细胞,每次间隔1-2天,因此一个疗程约14-16天。

4、根据治疗情况,间隔1-6个月可进行下一疗程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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