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司:IVF不再需要准生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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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

2016-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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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份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对于太和医院生殖医学中心有不小的影响。

针对十堰市卫计委所发布的相关通知,太和医院生殖医学中心制订了相应的惠民政策。(以下政策的受用患者均需要满足《关于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再生育服务措施的通知》中提到的相关要求)

1.羊水细胞染色体套餐(培养+FISH),可以享受9折优惠。

2.精液全套检查,享受8.5折优惠。

3.IVF卵泡监测费全免。

4.IVF采卵及胚胎培养费享受9折优惠。

为了进一步简化患者在IVF和IUI过程中资料审核的材料,现在省妇幼司特别发文,不再需要《准生证》。有生育需求的夫妇,现在只要持承诺书不必再需要《准生证》。承诺书只需要来太和医院生殖医学中心当面签字承诺即可。

另外,太和医院生殖医学中心就十堰市卫计委颁布的《十堰市卫计委关于为计划生育特殊生育家庭成员开设就医“绿色通道”做好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制订了相应的医疗绿色服务通道。

患者需要符合:1.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的夫妻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三级以上伤残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妻及其伤残子女;2.夫妻中女方年满49周岁(女方死亡的,男方须年满49周岁);3.夫妻一方或双方户籍在湖北省行政区域内。此通道不仅限于夫妻本身,也同时受用于其子女。

太和医院生殖医学中心 张志军 方碧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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