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医院实习医生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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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

2021-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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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治思想要求

1、实习医生在实习期间,应遵守学校和太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2、实习医生在政治思想、业务学习等方面应服从太和医院的领导,及时完成上级医师交给的医疗和其他各项任务。

3、实习医生应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养成良好的医疗行为规范,绝对不允许为了个人学习而影响患者的治疗、增加患者的痛苦,甚至损害患者的健康。

4、对太和医院的科研成果及有关医疗业务情况等尚属于保密范围的,不得向外泄露。

二、学习工作要求

1、实习医生在门诊、病房临床实习时,应在上级医师指导下负责管理一定数量患者(可以管病床3~5张)。

2、实习医生在病房实习时,应提前对经管患者进行巡视检查,扼要地报告患者情况、检查结果、提出诊断及处理的意见。查房后,及时记录上级医师查房的意见。每天上午和晚上应在上级医师带领下,进行查房。

3、实习医生应重视提高病历书写质量,书写病历及各项记录必须详细明了,文字通顺,字迹清楚,格式完整,不符合要求的应重写。

4、实习医生接到新患者入院通知后,应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去病房检查患者的病情,在次日查房前(最迟在24小时内)写好完整的大病历。第一次病程记录和医嘱由上级医师带领实习医生在患者入院8小时内完成,对一般患者每两天记录病程一次,病重患者做到每天记录,急危重患者病情应随时记录,住院时间较长的患者,每月作一次病程小结。

5、实习医生应遵照上级医师的指示,开具化验单,检查通知单及一般医嘱处方等,各种单据和记录均须上级上级医师复核加签后方为有效。

6、实习医生对患者的治疗操作应在医嘱开出后及时完成。凡第一次操作或对一些特殊检查和尚不熟练的操作,应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完成。男实习医生检查女患者时,必须有第三者在场。

7、实习医生应密切关注患者的病情变化,了解患者的护理工作执行情况及思想情况。遇有病情变化或接到护士通知时,应及时向上级医师报告,在上级医师指导下,积极参与患者的诊疗处理。

8、实习医生在正常诊疗工作中发生职业暴露的,所在科室应按照医院有关规定积极处理,并及时上报教学办。

9、实习医生主管的患者须请其他科医师会诊时,实习医生应陪同会诊医师前往病房诊视。

10、实习医生应严守保护性医疗制度,对于危重患者的病情、特殊患者或自己不太清楚的问题,未经上级医师允许,不得擅自告诉患者或家属。不得对患者、患者家属、相关单位发表有关病情的意见。

11、实习医生实行24小时负责制。实习医生应跟随带教老师值班,值班后给予补休。双休日、节假日上午在值班医师带领下查房,完成所管患者当日的医疗工作(如医嘱、换药等)。

12、实习医生在不影响完成病房或门诊工作的前提下,应积极参加医院举办的专题讲座、学术报告和科内的教学活动(小讲课、病例讨论、教学查房等),并做好学习记录。

13、实习医生在完成医疗工作的同时,还应学习护理,协同护士完成相关操作(抽血、吸氧、吸痰、灌肠、导尿、手术前皮肤准备等)。

14、实习医生进入科室实习时,应及时做好交接班工作,了解该科室、病房的有关情况。各科之间的交接班,必须事先取得联系,做到当面进行。逢节假日则推迟到假日后第一天进行。

15、实习医生应参加各轮转科室组织的理论和技能考试。

三、纪律考核要求

1、实习医生必须遵守科室的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经核实,旷岗一次扣该科实习成绩10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该科实习成绩5分。该科实习成绩低于60分,作不及格论。

2、实习医生值班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得私自换班、替班,若有特殊情况需调整,需经当日上级值班医师批准。

3、实习期间无特殊理由不得请假。因病因事不能坚持实习时,必须办理请假手续。一天以内者,由所在科室主任或科教总医师批准;一周以内者,由医院教学办批准;一周以上者,除所在科室、教学办同意外,还需向学校教务处备案。

4、实习医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需请假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实习医生某科缺实习时间累计达三分之一以上者,该科成绩作不及格论;缺实习时间累计达二个月以上者,实习作废,交学校处理。

6、实习医生必须严格执行实习轮转计划,不得擅自调换科室。如有特殊情况需调换科室,须经医院教学办批准。凡擅自调换轮转科室的,该科实习成绩作不及格论。

7、实习成绩一科及一科以上不及格者,需在实习全部结束后补实习。

四、其它要求

1、实习期间,实习医生住宿问题由学校解决。

2、医院为公共场所,为保障实习顺利进行,实习医生均需购买意外伤害险。

3、实习医生因违反相关规定,造成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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